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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的通知

来源:慈溪市外贸服务网 时间:2015-05-18 00:00:00

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定于2015年9月18日—21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办。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24周年,也是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和自贸区建成五周年。为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经贸合作,更好地融入中国—东盟自贸区这个大市场,我市将继续组织我市外贸企业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展会名称: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

主办单位:中国和东盟10国经贸主管部门及东盟秘书处

展会时间:2015年9月18日—21日。

展会地点:广西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民族大道东段11号)、广西展览馆(民主路12号)、南宁华南城(江南区沙井大道56号)

展会规模:设国际标准展位4600个,其中:第一展区(南宁会展中心)展位3400个(室内展位2800个,室外展位600个);第二展区(农业展—广西展览馆)展位600个;第三展区(轻工展—南宁华南城)展位600个。

展区内容:本届东博会将以“海洋合作”为重点内容,形成以海洋产业为中心的上下游产业链,展示与之有关的产品、技术和项目。将设商品贸易、投资合作、服务贸易、先进技术和“魅力之城”等五大专题。

二、展品范围

展品集中在商品贸易专题展区,重点突出中国与东盟贸易额较大的七大类商品:

1.工程机械及运输车辆展(室外展区)工程机械:挖掘机械、筑路机械、搅拌机械、装载机械及叉车等;建筑机械:起重机械、施工电梯等;矿山机械:采掘机械、破碎机械及选矿机械等;运输车辆:工程专用车辆、客货运输车辆、农用运输车等。

港口物流机械:仓储机械设备、分拣机械设备、起重机械、输送机械(智能输送)设备等。

2.电力设备展区电力设备:发电设备、输∕配∕变电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设备、电力软件等。

新能源设备:风能、太阳能、核电、生物、地热等,新能源发电设备及配套设施、节能减排技术项目展示及应用、LED节能灯具等。

电气自动化设备:电力运行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力电子技术、信息处理等。

3.食品加工与包装机械展区

食品加工机械:饮料加工机械、肉类加工屠宰设备、面点加工机械、干燥机械、过滤净化机械等。

食品包装机械:贴标机、颗粒、粉末及塑料包装机、真空包装机等。

通用机械:干燥、杀菌、粉碎、混合均质、制冷及搅拌设备等。

4.建筑材料展区门窗幕墙:节能型门窗、铝合金门窗、幕墙用铝板、铝塑板、铝天花、轻质墙体等。

新型环保建材:新型保温/防火/防水涂料、节能建筑陶瓷、建筑玻璃、新型墙面材料、石材、环保卫浴洁具等。

5.电子电器展区信息通讯:通讯设备及技术、显示屏、电线电缆等。

家用电器:绿色家电(节能环保空调、节能环保冰箱、洗衣机、电风扇等);厨房电器(家用电磁灶、微波炉、电饭锅、电烤箱、燃气炉、抽油烟机、热水器、食物处理机、家用净水器、消毒柜等);个人电子消费品(手机、音像视听产品、数码相机等)。

6.农业展区—广西展览馆(博览会分会场)

农用生产资料:环保绿色农药、高新技术肥料等。

花果苗木:各类新鲜水果、花卉植物、种苗等。

包装食品:绿色食品、烟酒饮料、茶叶等。

注:所有申请参展的中国食品企业必须通过QS认证,或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明。

7.轻工展区—华南城(博览会分会场)

家居用品展区:生活家电、家饰用品、餐厨用品等。

文体礼品展区:户外用品、体育用品、自行车等。

文创产品:中国—东盟民俗手工艺品、文创礼品、文化音像制品。

电子消费品:生活家电、影音视听产品、数码娱乐产品。

工艺礼品:工艺美术品、珠宝首饰、美术陶瓷。

三、参展费用

1.展位费:

展览地点
展位类型
价格
中国—东盟博览会主会场
(南宁国际会展中心)
标准展位9平方米 (3×3)
8000元/个
室内净地(36平方米起租)
800元/平方米
室外净地(36平方米起租)
400元/平方米
中国—东盟博览会农业展
(广西展览馆)
中国—东盟博览会轻工展
(南宁华南城)
标准展位(9平方米)
4000元/个
净地(36平方米起租)
400元/平方米

(注:1.标准展位配置:公司中英文楣板、围板、洽谈桌1张、椅子2张、射灯2盏、500W单相插座1个、纸篓1个,铺设地毯;2.净地不含任何配置。)

2.参展人员:食宿费用自理。为便于宁波团参展,在南宁期间我们将实行统一住宿。

3.展品运输及费用: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和要求

1.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参加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我市将对参展企业实行展位费全额补助,最高限补4个。由参展企业先缴纳展位费,我局将在兑现2015年外贸扶持政策时予以补助。

2.我局将委托宁波中展国际展览有限公司承办代理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宁波参展企业的展务工作,请各参展企业积极配合。

3.请各县(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接文后,积极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参展,并于2015年6月20日前将参展企业名单汇总后传真至我局外贸促进处和宁波中展国际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宁波市外经贸局外贸促进处钱芳

电话:87178059

传真:87310274

宁波中展国际展览有限公司联系人  俞红 裘夏

地址:宁波市中山东路455号东海曙光大厦17楼

电话:27782761  87066960

传真:27721226  87372617

详情请登录中国—东盟博览会官方网站:http://www.caexpo.org/查询。

附件:第十二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参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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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外经贸局

2015年5月12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电话:010-5828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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