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外贸重点骨干企业:
我局于2013年5月开始试行外贸重点骨干企业“会诊共商”会议工作制度,并发布了《外贸重点骨干企业“会诊共商”制度实施方案》(招商〔2013〕33号文)。第一轮“会诊共商”会议成员由18家外贸重点骨干企业和外经贸、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地税、外管等涉外部门组成,此项工作运行实施两年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实实在在帮助企业解决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为坚持实施此项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外贸便利化,在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的基础上,我局决定实施第二轮外贸重点骨干企业“会诊共商”工作,并对参加报名的企业作出以下要求:
1、原属“会诊共商”成员单位的外贸重点骨干企业,经企业申请,优先保留参加(杭州湾新区所辖企业不再纳入);
2、原不属“会诊共商”成员单位的外贸重点骨干企业,依据自愿原则,提交《第二轮“会诊共商”成员申请表》(附件1),经我局审核通过后成为新成员;
3、外贸重点骨干企业主要从全市出口前40名企业和进口前10名企业当中产生(其中进口前10企业若与出口前40企业有重合则保留出口名单,进口企业顺延一家,备选名单见附件2)。
本次调整拟最终确定成员企业20家左右,并按相关工作机制定期参加“会诊共商”工作会议。请各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报,于5月31日前把申请表传真到市招商局(外经贸局)外贸外经科。
联系人:许永锋 电话63810118 传真:63810812
附件1: 第二轮“会诊共商”成员申请表
附件2:“会诊共商”成员企业备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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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招商局
2015年5月14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电话:010-5828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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