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日前,我市出台了《慈溪市工业投资项目“十日审批制”实施办法》。
据悉,该《办法》将工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重新划分为项目准入、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发证及施工许可三个阶段,并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提前介入、模拟审批、并联审批和联合办理,建立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在4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的工作机制,政府部门的时间仅为10个工作日,全流程比原先平均减少53个工作日。其中,项目准入阶段通过规范审批事项的资格条件、再造审批流程,将原先所需的6个工作日缩减至1个工作日;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实现中介服务和行政审批协同推进,规划局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对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发证及施工许可阶段,实行并联审批制度,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等文本审批,促进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投产。
“通过该‘十日审批法’,我市工业投资项目落地开工速度将加快60%。”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工业投资项目“十日审批制”会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慈溪园区先行试点,下一步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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