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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实行注册登记“双告知”

来源:慈溪政府网 时间:2017-01-03 00:00:00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自上月26日起,我市已实行注册登记“双告知”制度,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确保“先照后证”改革落地生根。

据介绍,“双告知”制度即向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告知需要审批的许可事项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同时,通过“浙江企业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后,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企业登记注册信息推送至对应的审批部门,由相关审批部门认领接收,并依法履行审批许可及后续监管工作,及时将审批许可信息反馈至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科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双告知”制度后,一方面减少了企业的跑办时间,另一方面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各审批信息的精准推送与认领接收,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的有序工作衔接,推动证照联动,避免监管真空,确保商事登记改革的利好落地,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此间,市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相关经营业主,“先照后证”不等于不需要办证,有照无证擅自从事应获审批的生产经营活动,仍会受到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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