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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空间大重塑牵引制造业发展大变革

来源:慈溪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22-07-26 00:00:00

以空间大重塑牵引制造业发展大变革,加快提升宁波北部智造名城硬核实力。近日,我市率先在宁波市内出台《慈溪市工业用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优化空间布局、完善规划管理、强化产业准入、优化供地方式、实行弹性年限出让、实施差别化地价、“标准地”管理、支持改造提升、不动产登记管理、转让管理、司法拍卖管理、出租管理、抵押管理、开竣工达产监管、三年定期考核管理、退出管理、到期管理、用途管制、大数据管理、能耗环保等要求20条具体管控措施。

为深入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和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破解工业企业亩均效益低、工业用地管理不精细等突出问题,实现工业用地更集约、更高效、更可持续地高质量利用,该《意见》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履约协议》“双合同”为载体,通过健全产业准入、开竣工监管、亩均效益评价、土地使用权退出等机制,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要素纳入管理,对工业项目在用地期限内的状况实施全过程动态评估和监管,从而实现工业用地利用效益最大化。

我市作为浙江首个GDP超2000亿元的经济大县市,始终坚持“工业立市、创新强市”的战略定位和发展方向,当前迎来“高铁时代”“前湾时代”“长三角一体化时代”的空前机遇。“在如今工业用地已从增量时代进入存量时代的重要‘窗口期’,用好空间治理这个产业治理的基本手段,撬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必将成为厚植全面建设硬核实力慈溪、继续奋力走在全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方阵前列的制胜未来关键优势。”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据介绍,该《意见》提高了新供“标准地”工业用地的亩均税收、容积率等准入要求,容积率原则上不低于2.0,高新区亩均税收不低于50万元,滨海区、各镇(街道)亩均税收不低于40万元,存量工业用转让受让方项目的亩均税收按原约定标准且不低于15万元/亩(实行动态调整)执行,对亩均税收等不达到约定要求的,规定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形成了一套闭环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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