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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相关三年行动计划 二○二一年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

来源:慈溪外经贸 时间:2019-06-06 00:00:00

日前印发的《慈溪市规上企业研发机构三年全覆盖行动计划(2019-2021年)》明确:到2021年底,全市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实现全覆盖,企业研发机构的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数量、专利申请总量大幅提升。

据了解,企业研发机构包括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和企业研究院。企业研发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制定企业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开展主导产品核心技术研究开发;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广应用行业(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引进、培养人才,加强研发团队建设。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出台这个计划,深入实施“创新DNA工程”,全面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创建及升级,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能力,健全区域创新体系,扎实推进国家创新型县(市)和省全面创新改革联系点建设。

围绕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前两年基本覆盖、第三年巩固提升”的总目标,分年分步加以推进。到2019年底,未建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参建覆盖面达到80%,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成率达到7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未建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参建覆盖面达到100%,规上企业研发机构建成率达到9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机构设置率达到100%。

该计划明确,对当年新认定为慈溪市级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省(宁波市)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研究院)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市财政分别给予企业3万元、20万元和150万元的奖励。企业进行研发机构认定时不完全具备市本级企业研发机构认定条件但满足研发场所、研发设备、研发团队要求的,作为基本达标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2021年底前补缺到位的,给予余下1万元的奖励。

对新建研发机构的规上企业,三年内给予专项创新券支持,定向用于购买专家服务团或科创服务平台的技术服务。规上企业为创建研发机构购置研发检测设备的,优先纳入科技贷范围,并可享受银行相关的金融创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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