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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机械化示范市的通知

来源:慈溪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1-04-21 00:00:00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水稻生产效益,降低农民劳动强度,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有效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确保我市粮食生产安全,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市创建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高效农业的要求出发,根据“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大力扶持、加快推进”的原则,以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为拉动力,以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机制和农机新技术推广示范为推动力,以粮食功能区、水稻生产科技示范基地建设为载体,以培育机插秧示范点为重点,以栽插和收获两个环节的机械化为着力点,坚持政府扶持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农机与农艺相配套,通过政府推动、重点扶持、技术培训、示范引导等措施,快速突破制约我市水稻生产机械化的“瓶颈”,加快现代农机科技成果向农业生产力转化的步伐,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全面提升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

  我市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市工作于2011—2012年分两年实施。2011年,全面推进粮食生产机械化示范镇、示范村、示范基地建设,计划建设粮食生产机械化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水稻育插秧示范点5个;培训相关技术人员200人以上;全市新增插秧机45台左右,插秧机保有量达到130台左右,全市水稻机插面积达到3.2万亩以上,比上年增加28%以上,水稻机插率达到43%以上,比2010年提高9个百分点以上;新增联合收割机25台,在粮食重点产区配置烘干机4台,新增日烘干能力40吨,全市日总烘干能力达到200吨以上;实现“五统一”服务面积2万亩,比上年增长63%;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9%。2012年,扩大示范创建面,提升辐射带动效应,巩固提高全市水稻机插面积,力争到2012年底,全市水稻机插率达到50%以上,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1%以上,力争各示范创建单位率先实现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

  三、建设内容

  (一)建立育插秧技术示范点。结合我市实际,2011年选择龙山镇海甸戎村、掌起镇厉家村、掌起镇陈家村、观海卫镇双湖村、桥头镇毛三?村等5个水稻育插秧技术示范点。示范点以村(镇)为单位,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建设主体,推进工厂化育秧中心或规模化育秧点建设,开展规模化育秧,供秧能力达到1100亩以上,示范点水稻机插率在70%以上。通过试验、示范、培训,形成标准化育秧技术操作规程和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规范,并大力在全市推广普及。

  (二)开展技术培训。以现有培训体系为依托,加强与有关企业厂商的协作,组织相关农机、农艺专家,通过举办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和现场推广演示会等方式,加强对示范点农户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确保2011年培训相关人员在200人以上。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水稻标准化育秧技术、机插秧操作技术、田间管理要点和插秧机的使用维护以及各级购机补贴政策等知识。

  (三)开展技术指导与宣传。成立由农机、农艺技术人员组成的机械化育插秧技术专家组,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民应用育插秧技术。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加强对水稻育插秧技术和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户采用水稻育插秧技术的积极性。通过有力的指导与宣传,加快各示范点运用水稻育插秧技术进程,并有效发挥其以点带面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水稻机插水平。

  (四)提高机械化集成配套水平。实行向示范点倾斜的农机扶持政策,引导各建设主体购置关键环节机械,提高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升机械化生产整体规模。通过示范点的应用实践,进一步明确水稻育插秧工艺路线和技术要点以及技术应用规范和生产作业标准,进一步推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的集成配套,更好地促进机械化育插秧与机械化耕整、植保、收获等技术的有机结合,促进全市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2011年1—4月)。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分解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二)组织实施(2011年1—12月)。推广引进关键环节作业机械;加强政策、技术宣传力度;开展技术培训与指导;组织召开育插秧技术现场会;总结技术应用规范和生产作业标准,形成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运行的长效机制。

  (三)巩固迎检(2012年全年)。充分发挥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巩固扩大应用成果;完成创建工作相关档案和汇报资料;以有效扎实的工作实绩迎接国家有关部门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推进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市工作,市政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镇(街道)相关负责人组成;同时成立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专家组。各相关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技术服务组织,积极做好示范点的协调、督促、检查等各项工作。

  (二)加大政策保障。市财政安排专项创建工作经费,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出台相关政策,对市选定的水稻育插秧技术示范点的农户和相关合作组织在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作业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上给予倾斜,具体政策详见慈农机〔2011〕1号文件。有关镇(街道)也要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加大扶持力度。

  (三)加强部门协作。农机农艺密切配合是确保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成功的重要前提。要坚持农机与农艺技术协调发展,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水稻品种的选择、育秧、植保以及田间管理等技术指导和插秧机的选型配套、对比试验等工作,把好的机型和好的技术整合起来,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共同促进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强化责任考核。将创建工作列入市对相关镇(街道)的目标管理考核,具体由市农机管理站在相关考核项目中列入。有创建任务的相关镇(街道)要把创建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计划,指定专人组织实施,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舆论宣传到位、人员落实到位、技术服务到位。各相关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理清思路,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任务的如期实现。



  附件:1.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机械化示范市工

      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水稻生产机械化技术专家组成员名单

     3.2011年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水稻)生产机械化示

      范市活动安排

     4.2011年有关镇(街道)水稻机插秧技术推广任务分

      解表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农业 农机 创建△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办、政协办,市人武部,市法院、

    检察院,各人民团体、民主党派。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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