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助力小微企业尽快成长创造了有利条件。慈溪市国家税务局坚持政策送推和纳税辅导同步推进,实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全覆盖,积极释放小微企业税收政策红利。
据统计,2014年实际享受小型微利税收优惠减免税户数6058户,剔除个别注销企业、选择享受其他优惠及主动放弃等原因外,政策享受面100%,减免税款3119.96万元,户均减税5150元;今年第二季度至,实际享受小型微利税收优惠减免税户数4383户,实际受惠面100%,减免税款2334.03万元,同比增长148.88%,主要得益于减半征收的优惠额度今年由10万元提高到20万元,符合此条件的435户与上年同期比多减免了税款603.39万元。
全力宣传,确保每一户应享受税收优惠的小微企业“应享尽知”;全程服务,努力让每一户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手续更为便捷。一方面,利用市级新闻媒体、国税阳光穗悦微信服务平台、 QQ群及国税网站等开展普及性宣传,共计发送短信20000条,免费赠送宣传手册50000份。另一方面,运用信息化现代手段提升服务质效,设置申报软件客户端提醒功能,运用软件自动识别小微企业身份;改造升级申报软件,由计算机自动计算税收优惠金额点对点推送优惠信息,企业只需按回车键确认即可享受优惠;申报结束后,利用信息技术识别应享受未享受政策的企业采取补救措施, 2012年至今累计识别出应享受未享受企业2500余户次,涉及税额1000余万元,帮助企业领取被遗忘的税收优惠“红包”。
此外,全年督查,切实让各基层分局履行好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责任,每个季度和年度申报后,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全面分析,及时、全面掌握小微企业各项减免税户数、减免税额等数据,全面实施跟踪问效。
随着优惠政策落地,我市小微企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时期,在保增长、调结构、增后劲、促就业等方面效应初显。从国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分析,2014年度查账征收且符合小型微利条件的企业共计7503户,实现销售收入187.11亿元,从业人员64824人,减免税款2768.85万元,与2013年度相比,销售收入增加22.94亿元,同比增长13.97%,从业人数增加4847人,同比增长8.08%,减免税款增加641.44万元,同比增长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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