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关于做好2016年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商办贸函〔2015〕633号)精神,2016年度的汽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出口资质开始申报。请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所属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生产企业,严格按商务部文件要求,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相关的表格电子版,于2015年9月22日前报宁波市商务委机电处,并请通知所属地2016年需要代理汽车或摩托车出口的外贸公司,尽快与各地有资质的汽车或摩托车生产企业取得联系,审批上报出口代理权。
联系人:陈雪芬 电话:87178065
电子信箱:chenxf@nbfet.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汽车和摩托车出口资质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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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商务委
2015年9月8日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 电话:010-5828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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