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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组建方案征集公告

来源:慈溪外经贸 时间:2019-06-25 00:00:00

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工业经济创新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以下简称“工信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组建方案,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慈溪市工信基金介绍

(一)工信基金概况

根据《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慈政办发〔2016〕168号)和工信基金管委会相关规定,工信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管理和运作,工信基金首期规模为1亿元,根据基金运作情况逐年分期到位或增加规模,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原则,审定工信基金运作的基本制度和子基金组建方案。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有限公司代表政府作为工信基金出资人,慈溪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新设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公司,负责具体运作管理,工信基金以参股子基金模式进行运作,即工信基金与金融资本、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子基金,并在约定的期限内退出。

(二)子基金设立须满足以下条件

1.子基金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包括杭州湾新区)注册,规模原则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且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其中最大出资人出资额不得低于子基金规模的20%。

2.工信基金及其他政府性资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低于50%,其中工信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工信基金不得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且不能成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出资人;子基金的其余资金应依法募集。

3.投资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包括杭州湾新区)注册企业的资金不低于工信基金出资金额的2倍。子基金投资的项目引进入户在本市,其投资可视作本区域投资;子基金协调其他市外基金共同投资于本市企业的,市外基金投资额的60%计入本区域投资额;子基金直接投资于本市的资金额不得低于工信基金出资金额。

4.子基金可采取有限合伙制、公司制等形式。

5.子基金存续期一般不超过7年。在子基金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资产)转让或变现受限等情况下,经子基金出资人一致同意,原则上可延长2年。

6.子基金投资方向:重点投资我市高端装备、新材料、生命健康、新一代电子信息、新能源、“互联网+”、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企业股份制改造、兼并重组、领军人才(团队)创业类项目。不得投向高污染、高耗能、落后产能等国家、省、市限制行业,子基金需有明确侧重的专业投资领域。

7.子基金(特定并购基金除外)对单个企业的投资原则上不超过被投资企业总股本的30%,且不得成为第一大股东,也不得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的20%。

8.子基金不得从事以下业务:投资已上市企业(所投资的未上市企业上市后未转让股份及配售部分除外);投资股票(投资上市公司增发除外)、期货、企业债券、信托产品、理财产品、保险计划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从事担保、抵押、房地产(包括自用房地产)、委托贷款等业务;进行赞助和捐赠;投资于其他创业投资基金或投资性企业;吸收或变相吸收存款、或向任何第三方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对外投资;其他法律法规或投资协议约定的禁止从事的业务。

9.子基金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按照市场化方式开展投资运作,工信基金在子基金中出资形成股权(出资份额)按“同股同权”、“先回本后分利”原则获取本金和收益,子基金在约定时间内对我市企业投资金额达到工信基金出资金额2倍以上的,工信基金可以依据工信基金相关规定或约定给予适当让利。

10.子基金的资金应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在我市的分支机构托管,工信基金管理公司应参与子基金企业与其托管银行托管协议的签订。

11.按照国家、省及慈溪工信基金相关管理规定,子基金应当接受工信基金的审核、监督,工信基金管理公司可委派观察员列席子基金投资决策机构的项目评审会议。

二、申报要求

(一)基金管理团队稳定,专业性强,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信誉,具备严格合理的投资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工作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至少主导过3个以上股权投资的成功案例;

(三)具备较强的专业产业领域招商能力,即具备将政府拟扶持和鼓励的产业项目招商引入我市落地的能力;

(四)机构及其管理人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纪录;

(五)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对拟设立的子基金认缴出资,且出资比例不低于子基金规模的2%;

(六)有拟投资产业的项目储备;

(七)组建方案通过后,子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12个月内完成本市注册并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私慕基金管理人备案(机构类类型:私慕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机构须在12个月内完成资金募集、基金公司注册,并至少完成一项投资业务的。

三、申报方式

(一)书面申请:请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慈溪市工信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及组建方案征集申请材料报送至慈溪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许进,联系电话:63020135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恒元广场A座21楼2110室,邮箱:315300。

(二)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管理机构申请材料:管理机构背景材料、发展情况、股东结构、资产规模、资金实力及财务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投资项目案例、其他特点(行业经验、资金来源、招商渠道等)

2.子基金组建方案:设立背景和目标、基金规模、组织形式、投资领域、发起人和基金管理机构、管理架构、项目遴选程序、投资决策机制、投资托管、风险防范、投资退出、管理费用和收益分配、经营期限、拟投项目储备情况、其他出资人出资承诺函及出资计划、子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草案)等。

3.装订要求:纸质申请材料包括正本2份、副本10份、纸质材料与电子版应保持内容一致。

四、其他事项

(一)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还将持续通过公开征集、定向邀约等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征集子基金管理人和子基金项目。

(二)对于本次初步选中的机构及子基金组建方案,慈溪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下属基金管理公司)将展开尽职调查、商务谈判等相关工作,组建方案、合作协议(草案)经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通过评审的选中机构经公示后,报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审议确定后,进行参股子基金投资。

(三)本征集公告作为按照市场规则对潜在商业合作伙伴的邀请,不构成法律上合同订立的要约或承诺行为。

本次征集相关事项最终解释权归属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慈溪市工业和信息产业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慈溪市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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